发布时间:2022-04-27
第一步:生产厂家申请,填写《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厂家及设备型号添加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生产厂家还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企业公章);
2、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企业公章);
3、产品出厂合格证(同一型号任选一台);
4、起重机械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含全部报告内容,加盖生产厂家企业公章,同时请发电子版);
5、产品使用说明书电子版(含必要的技术参数);
6、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委托书(第一次办理时提供)。
请提前联系协会主管副会长:王凯晖
联系方式:13901122505
第二步:协会主管副会长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将信息添加至建筑起重机械综合管理系统保存;
第三步:生产厂家到协会秘书处提交《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厂家及设备型号添加申请表》,协会秘书处审核信息无误后,在建筑起重机械综合管理系统提交市住建委;
第四步:《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厂家及设备型号添加申请表》加盖协会公章,报送市住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