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1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我协会通过“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综合管理系统”和“北京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登记备案系统”录入外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包括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信息时,不再要求必须提供证书上一有效周期内(有效周期为2年)的《网络继续教育证明》。
各会员单位和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本市或其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培训考核较为规范的省市考核取证;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确保继续教育不走过场,坚决杜绝重大事故隐患,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本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本公告与《北京市建筑机械行业协会关于加强外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京建机协〔2023〕2号)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北京市建筑机械行业协会
2023年6月16日